【本報訊】(記者 鍾立)據香港傳媒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28歲長子黃特漢,涉於今年農曆假期間在內地提供場地及吸毒工具,被內地公安拘捕,目前仍被有關執法部門扣留。
特區政府知內情
黃毓民接受傳媒訪問時未有否認,只稱「知道有少少問題,但已解決了」。據指,有關當局已向黃毓民交代情況,特區政府也知悉是次事件內情。
曾被判感化15個月
黃毓民長子黃特漢已非首次因涉嫌藏毒惹上官非:04年7月,黃特漢在尖沙咀一單位被發現藏有半支大麻而被控告。
同年9月,他又在佐敦萬利賓館一單位內,被警方發現他藏有分別21.03克及0.7克的白色粉末而被控「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及「管有適用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
是案交法院審理時,黃毓民聘請民主黨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任兒子的代表律師,推翻了販毒的認罪答辯,改為少量藏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判感化15個月,並須跟足感化官指示戒毒。
不過,去年10月,黃特漢再因被指管有他人身份證而被警方調查,但獲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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