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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務處處長鄧竟成任職警務督察的兒子鄧智兆(見圖),在處長發出的上庭通知書上列明擔任一宗刑毀案證人,但昨因未有依時出庭,遭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當庭訓斥,鄧智兆兩度向裁判官致歉。
該宗刑毀案經審訊後,被告黃瑞清(57歲)和關炳良(55歲)昨被裁定刑事損毀罪表證成立,今日續審。
昨庭上控方完成盤問第3名證人後,準備傳召鄧智兆出庭;惟控方表示,鄧在上水警署候命,5分鐘後抵達。余官即問:「他有什麼特權不來?他要解釋!」隨即休庭。
鄧智兆趕抵後,余官接連追問他為甚麼留在警署,以及何時知道要出庭。鄧就遲到表示歉意,並解釋上周已收到上庭通知書,但因上司命他回警署,始留在警署等候控方通知。
余官聽罷,訓斥因他不依時到庭而使審訊中止。鄧即再次致歉,余官繼續指他不遵守傳票出庭非常嚴重,又稱不知道警察上庭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加入警隊3年多的鄧智兆接受盤問時表示,案發時為巡邏一隊指揮官,憑其法律知識、土地糾紛案件的基本知識和現場調查所得,認為這是一宗不涉刑事成份的土地糾紛案件,因而即場沒有拘捕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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