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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駐新加坡代表史亞平宣布,雙方將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針對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進行可行性探討。 中央社
——以WTO會員名義洽談 繼ECFA後再拓區域經濟
【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灣與新加坡昨日發表聯合聲明,雙方同意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展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可行性評估。對此,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台星簽署協議後,對台灣與其他國家和地區洽簽相關經濟合作協議有正面的影響力。
就在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之後不到40天,台灣駐新加坡代表處與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昨日早上5時同時發表聯合新聞稿,宣佈「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簡稱中華台北)及新加坡均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雙方同意展開對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之探討,並將在本年稍後會商相關事宜。」
吳敦義:協議具正面影響力
據台灣財經部門官員指出,台灣自2002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會名加入WTO後,就與新加坡展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但2004年因民進黨當局堅持要以「台灣」名義與新加坡簽署,以致談判破局。不過,在兩岸正式簽署ECFA後,台星終於跨出經貿合作的第一步。
台星聯合新聞稿發表後,吳敦義在「行政院」會中表示,台星簽署協議後,對台灣與其他國家和地區洽簽相關經濟合作協議將有正面的影響力,行政部門必定會全力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努力避免台灣遭受邊緣化,增加在全球主要市場的競爭力。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說,馬英九對於行政團隊在兩岸簽署ECFA之後,短期內做出成效,表示欣慰與肯定。羅智強指出,台星之間的合作,對於台灣未來經濟戰略佈局非常關鍵,因為新加坡跟印度、日本、東盟等許多國家也有經濟合作協議,可以作為台灣在經濟戰略上的重要橋樑。
對於名稱的爭議,羅智強表示,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就是過去民進黨政府加入WTO的名稱。而在實務上,像是新加坡跟其他國家簽署的名稱也不一致。
台日將談投資保障協定
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透露,台灣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洽簽,可能不會只談FTA,因為除了貿易,還要談投資、關務合作、知識產權跟電子商務等,合作範圍要比FTA更廣。
在台星宣佈推動經濟合作協議的同一時間,台灣與日本也將在東京洽談台日投資保障協定。府院高層透露,與新加坡談判有成後,台灣將逐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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