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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凱旋強調,自己無向內地官員行賄。資料圖片
【本報訊】早前被內地雜誌《財經》指捲入國家商務部高官貪污案的名人周凱旋,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財經》的本港經銷商誹謗,強調自己無向內地官員行賄,要求經銷商賠償和禁制相關報道。
指「諮詢費」報道失實
原告人周凱旋,被告為《財經》的本港經銷商「財訊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稱,本年6月7日出版的《財經》2篇相關報道《新貴之盟》和《中篇:雙向收費站》,提及國家商務部高官貪案,報道內容指周以50萬美元的「諮詢費」行賄,以換取內地部門向長實批出項目,而周亦向內地警方承認支付「諮詢費」。然而,周凱旋在入稟狀強調報道失實,她從未提供任何「諮詢費」,在內地警方調查時,她亦否認支付「諮詢費」。她指報道令她名譽受損,因此要求被告作出賠償及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出版相關的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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