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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中)、漁護署助理署長黎接傳(右)及規劃署助理署長蘇應亮(左)昨日出席有關保育大浪西灣公眾論壇。本報記者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西貢大浪西灣被開墾事件引起公眾關注,特區政府已去信土地業權人,要求修復土地。初步調查發現,有關工程的挖土機及大型機械曾經過郊野公園並駛入,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當局正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向涉案人士作出起訴。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當局長遠會研究把私人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但因涉及私有產權,須先詳細徵詢意見。
今年初,發展商魯連城購入西貢大浪西灣的臨海地皮,在地皮大興土木。城規會前日已就大浪西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刊憲,只限作農業用途,任何挖土或其他發展工程須事先獲城規會批准;正在休假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日特地出席一個有關大浪西灣發展的論壇,並承認草圖缺乏法定追溯力要求發展商修復土地,但日前已去信土地擁有者(商人魯連城),要求對方恢復當地原貌。
挖土機經郊野公園未申請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黎接傳昨日在同一場合上稱,當局在事發地點發現3部挖土機,初步調查後,相信挖土機經西貢東郊野公園範圍運往工程現址;但承建商事前未有申請,署方正進行相關調查和搜證工作,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考慮作出起訴,並強調考慮檢控過程不會理會對方是甚麼階層,務必把涉案人士繩之以法。
不接受「先破壞後補償」做法
邱騰華表示,港府關注大浪西灣事件,強調社會不接受「先斬後奏、先破壞後補償」的做法。他又稱,過往當局在制訂郊野公園政策時,把私人土地一併納入範圍;但近年規劃郊野公園過程中,已剔出私人土地部分(例如村落等)。大浪西灣事件發生後,當局長遠會研究把周邊私人土地一併納入郊野公園範圍,但事先須詳細諮詢業權人意見。
全港10%地未納法定圖則
規劃署助理署長蘇應亮表示,全港有9,300多公頃土地尚未有法定圖則規管,佔全港面積約10%,但多數是政府用地,當局不急於制定圖則。他又稱,制定大浪西灣法定草圖時間倉促,故只是劃一列作農業用途,但足以限制發展,稍後須制定土地用途。不過,他坦言,此舉只能限制土地用途,無法阻止環境景觀受破壞或樹木被砍伐,因此須靠其他法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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