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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女「老大」王紫綺涉黑案11日宣判,一審被判死刑。網上圖片
【本報駐重慶記者孟冰、朱瓊宇11日電】1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開設「亮點」賣淫場所的王紫綺等人涉黑案進行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亮點」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該組織另一核心人物鍾光玉被判死緩。
今年3月2日,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審理,檢方指控該涉黑團夥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姦罪等多項罪名。
非法斂財逾1億
1994年以來,王紫綺與其妹王婉寧(另案處理)以開設美容院、茶樓、賓館為掩護,糾集陶銘古等人,先後在重慶市多個地方開設包括亮點賓館在內的9個賣淫場所,逐步形成以王紫綺、王婉寧為組織、領導者,以陶銘古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了掩飾犯罪所得,在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期間,該組織先後註冊成立多家公司,非法聚斂錢財共計人民幣1億餘元。
手段殘忍 19婦傷
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該組織及其成員手段殘忍,先後以招工為名在勞務市場誘騙數百名婦女至賣淫場所,採取引誘、威逼、毆打、非法拘禁等多種手段進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經濟控制,強迫被騙婦女賣淫,共造成19人輕重傷的嚴重後果。
為使該組織及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王紫綺還通過賄賂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為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提供非法保護,致使該組織開設的多個場所的賣淫活動得以長期存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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