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20日報道: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于兵貪污受賄上千萬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日宣判,以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檢方指控,于兵在擔任市公安局網監處處長期間,有4家網絡公司向其受賄,其中瑞星行賄達420餘萬元。因為受到于兵等的迫害,微點公司副總田亞葵鋃鐺入獄。後經中國著名殺毒軟件專家、微點公司總經理劉旭多方舉報,北京市紀委和市檢察機關對于兵受賄案進行立案調查。
據悉,于兵的受賄手段十分隱蔽。他平時喜愛收藏,幫助人家辦事後,多是以「推銷」其藏品的方式受賄。比如,他暗示對方他收藏的桌子多值錢,有求於于兵的企業立刻心領神會,與于兵簽假協議,花大價錢買下于兵的「藏品」。
案發後,于兵潛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從南非勸返回國接受調查。今年2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于兵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