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被告人張少彬確認庭審筆錄。 河北辦傳真
【本報駐河北記者張帆石家莊電】記者近日獲悉,轟動全國的石家莊戀足男掐死6歲男童案本月18日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張少彬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死刑,法院還判決其賠償男童父母喪葬費12,378元(人民幣,下同)。
2009年9月12日,石家莊某酒店清潔工張少彬將在該酒店大堂等母親的6歲男童小明(化名)騙至酒店一樓一間放置雜物的庫房內,欲親吻其腳。小明反抗並大聲呼喚母親,張少彬為阻止其喊叫,用雙手連續三次掐住小明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15日辦案民警將張少彬在其家中抓獲。經審訊,張少彬對其罪行供認不諱。
法院經過審理,最終依據中國《刑法》第232條、第57條第一款、第36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被告人張少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少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即男童父母喪葬費12,378元。
在法庭上,受害人母親因為過度悲痛難以支撐而中途退出法庭休息。在法庭的最後陳述時,張少彬向受害者家屬輕聲表示了歉意,「對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