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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羅湖區委、區政府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將之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前提和保障,作為建設「和諧羅湖、效益羅湖」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從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傾斜,在管理制度中大膽引入行政監察手段,探索「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新思路,大大提高了安全隱患排查的覆蓋面和隱患整治效率。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孫雪
據統計,通過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羅湖區2008年度排查出各類隱患總數17,564宗,是2007年度的4倍,2009年度排查出各類隱患總數49,295宗,是2007年度的10倍,隱患整治率均達到了97.7%以上。今年1-6月羅湖區發生交通、火災、生產安全、森林火災等各類安全事故共74宗,死亡5人,受傷38人,直接經濟損失46.91萬元,同比分別下降20.43%、77.27%、13.64%、74.32%,未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老城區新要求 探索安監新思路
羅湖是深圳市區最老的一個城區,相關安全硬件與新的要求存在差距,2006年,結合羅湖安全管理工作特點,羅湖區委、區政府提出了在全區實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新思路。2006年試點後,2007年首先在全區10個街道全面鋪開,2009年在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中展開。
羅湖區政府首先出台了《羅湖區政府工作部門及駐區工作部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規定》、《羅湖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羅湖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範文件,明確了安全管理職責,並部署由區安委辦牽頭實施網格化管理。
受編制限制,羅湖區社區工作站(基本網格)沒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專幹,不利於安全生產網格的監管。為此,區政府決定將工作站原有的協管員實行綜合利用,要求每個工作站指定5名以上人員為「安全監督員」,實行AB角制度,承擔社區(基本網格)的安全生產監督巡查工作,確定1名 「安全監督長」,協助社區工作站站長履行轄區具體的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
條塊結合 無「縫隙」網格化
在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中,羅湖區實施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方式,將行政區域內每棟房屋甚至每個角落「無縫隙」劃分安全管理網格。一是以重點行業、重點防控單位為主線,劃分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直屬網格,由其直接負責該網格安全監督管理、檢查和監控。二是以物業和地塊為對象,劃分社區工作站的基本網格,並以微網格進行補充和細化。目前,全區共劃分出安全管理網格1678個,其中直屬網格10個,基本網格83個,微網格1585個,網格劃分在空間上無空白、無重疊。
網格劃分後,對各級網格的安全管理區域安全巡查頻率、隱患治理要求、重點場所監控、隱患預警等做了明確規定,規定各級網格指定網格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建立責任人檔案並實行AB角制度。同時以包乾負責的形式,由上級網格責任人與下級網格責任人層層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網格責任人與巡查責任人簽訂《安全監督管理網格責任明白卡》。到目前為止,共簽訂網格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書約12,000份,簽訂《安全監督管理網格責任明白卡》1,997份。網格責任的固化,有利於各單位各司其職,促使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走向常態化、規範化。
建管理信息平台 強化培訓力度
為促使各網格的安全隱患巡查、整治等項工作落實到位,羅湖區建立了網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對網格化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有效強化了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
羅湖區政府為10個街道、12個職能部門、83個工作站配備了電腦以及相關的安全管理設備,建立了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信息系統,在系統中預設了消防、建築、交通等十二種隱患類別,基本涵蓋了羅湖區安全管理領域存在的所有隱患。各級網格單位在信息系統中及時填報排查到的安全隱患,便於區安委辦及時協調、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治。
為進一步提高各級網格責任人、隱患巡查人員的隱患排查水平和隱患整治效率,羅湖區安委辦加大了對各級網格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相關基礎業務、知識的培訓力度,分期分批完成了1200多人次。同時,結合隱患排查中的問題,組織編制了隱患排查指引手冊等資料,明確指導各級網格有效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
設立行政監察點 實施行政監察機制
羅湖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將區監察局的行政監察網引入到安全隱患信息管理系統,設立行政監察點,實施行政監察機制。一是設立隱患排查次數報零監察點,凡隱患排查次數報零的網格,均予以警告,督促改正。二是設立隱患信息報送監察點,系統設定各網格單位必須在每周四下午四點鐘前上報本周的隱患信息。凡未報送或者逾期報送的,系統將會給予黃牌警告,並且該網格第一責任人的手機會自動收到短信預警。
三是設立隱患整治監察點,凡逾期未完成隱患整改的網格,系統會自動給予紅牌警告,羅湖區委督查室將對網格責任人督辦,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實施隱患排查、整治通報制度和約談制度。每月一次以文件形式,例行通報上月各網格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隱患巡查零報、隱患信息逾期報送的被通報,被通報網格單位的直接責任人由區安委辦領導約談。通報文件發至各網格責任人,並抄報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對於因隱患排查次數報零、隱患信息逾期報送、逾期未完成隱患整改等給予紅牌警告的網格責任人,由上一級網格責任人負責約談並督促改正,自2009年1月至今,共發出通報17期,共約談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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