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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10月起郵寄須實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28]     我要評論

 【本報訊】據大洋網27日消息,廣州市公安局起草《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安全檢查特別措施的通告(徵求意見稿)》,自10月11日至12月31日施行。通告指出,寄往涉亞場館和涉亞酒店物品,需查驗寄件人身份證並安檢;逃避、拒絕接受安檢人員,可罰款500元。10月11日起,亞運前倒計時一個月開始,廣州實施「安全檢查特別措施」。屆時,警員上路盤查,公共交通、寄遞等領域,將實施更嚴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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