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召妓案」前日開審,陳致中未有出庭應訊。他昨日則到台北看守所探望其父陳水扁。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國時報》報道,陳致中控告《壹週刊》不實報道一案,周二首次開庭,周刊委任律師除提出休旅車相片、召妓錄音帶,及訪問「妮可」資料之外,更首度提出一個「0953」的手機號碼,指陳就是以該號碼打給應召站。不過,陳致中委任律師反駁說該號碼登記人是名洪姓女子,與陳致中無關聯。法官則要求陳致中下次出庭說明。
《壹週刊》提出新手機號碼
這個突然冒出的「0953」手機號碼,讓案情更添懸疑性。據了解,周刊律師葉銘進,在前次準備庭時,便將這個手機號碼列為陳致中與應召站聯絡召妓的佐證。法官事後函請電信公司查出登記人是洪姓女子,據悉,「0953」這個號碼已是空號。
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則當庭反駁陳致中並不認識洪女,也從未使用過該門號,他強調陳致中只有「0958」這個手機號。
審判長洪能超詢問,人文首璽電梯、停車場等出入口相關監視畫面是否留存?陳致中拒絕提供的理由為何?
羅鼎城說,高雄地檢署曾去函要求管委會保留畫面,但相關資料已遺失,且事發當時已有多支監視器壞掉,影帶也因時間過久,早已被覆蓋,另管委會考量其他住戶隱私才拒絕提供。
法官要求陳致中出庭
葉銘進則反駁指,《壹週刊》已提出相關召妓錄音帶、休旅車等14張照片,及訪問應召女「妮可」資料,已盡到查證義務。至於管委會不願提供監視畫面,是因陳致中拒絕提供才配合演出。
經過一小時庭訊,洪能超認為這件事只有陳致中本人最清楚,有到庭必要。審判長最後定出下次開庭時間為本月13日下午兩時半。洪能超說:「希望陳致中不要放棄出庭陳述事實的義務。」羅鼎城則表示,陳致中下次將會出庭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