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前被24小時監控 自稱失蹤兩日為求醫
【中通社4日電】因為收賄被重判11年定讞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羅紀雄,9月中應該要發監執行,檢調人員擔心他落跑,派人全天候跟監。但傳媒4日報道,羅紀雄2日擺脫監控下落不明。而羅紀雄4日主動向檢方取得聯繫,表示自己因病就醫,在處理私事,沒有逃跑的意圖。
羅紀雄4日主動與檢方取得聯絡,他表示,一早看到報紙,立刻緊急聯絡檢方,強調自己沒有逃跑的意圖,一切都是錯誤報道。羅紀雄並對媒體相關報道感到憤怒。
突失蹤影檢方大為緊張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也表示,羅紀雄一直都在檢方監控中。
此宗「失蹤」事件發生於2日早上10時許,正待候入獄、受到24小時監控的羅紀雄,突然不知所終。檢方人員得知事件後大為緊張,認為其有潛逃之嫌,即四下找尋。經過調查後,相信羅是從其寓所大廈搭電梯到頂樓,再乘另一部電梯下樓,利用相通的毗鄰大廈出入口離開。
檢方事後承認,羅紀雄住在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12層樓高的僑泰大樓,是商住混合建築,內有補習班、美容院與音樂教室,一樓是麥當勞、頂好超市,又緊鄰古亭捷運站,人潮非常多,不管是定點監控或跟監,都很不容易。
正當檢方查悉羅並無離開台灣,圖根據線索到北部緝捕之際,羅紀雄已告自行出現。事後,檢察官要求他9月中回來報到,發監執行,隨後將他先行飭回。
收賄百萬被判囚11年
羅紀雄在1994年間擔任高院法官時,被控收受涉及毒品案的嫌犯葉隆財新台幣100萬元款項,改判葉隆財無罪定讞而遭到起訴;案件纏訟15年,7度發回更審,今年8月26日台灣最高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羅紀雄11年、褫奪公權7年定讞,預定9月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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