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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表示阿珍心情未平復,暫未向議會提上訴。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惡導遊「阿珍」李巧珍因強迫旅客購物,上周六被旅遊業議會撤銷其導遊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透露,阿珍得知裁決後情緒低落,已初步決定向旅遊業議會上訴,但暫時未定何時提出。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就表示,導遊被撤銷導遊證6個月後可以重新申請,屆時會由包括導遊工會代表的委員會獨立和公正審批。
指旅社罰4.75萬太輕
謝偉俊表示,聯絡過李巧珍,她的精神狀況並不理想,仍未向議會提出上訴,日內亦暫時未決定會見傳媒交代事件。謝偉俊認為議會對李巧珍的判罰過重,對旅行社只罰款4.75萬元則是太輕,相信李巧珍有足夠理據上訴。他又預期議會日後容許阿珍復證的機會微。
按例半年後可再申牌照
胡兆英強調,李巧珍並非永久不能當導遊,半年後她可提出理據及承諾,重新申請導遊證,負責審核的委員會有導遊工會代表,將作獨立及公正的審批,現階段不應武斷下定論。胡兆英否認旅議會監管不力、自己人查自己人,強調議會已成立專責小組改善制度,亦已著手研究零團費問題。胡兆英又透露,上訴委員會初訂於本周五再開會,審理因聘用無牌導遊被吊銷會籍的永盛旅遊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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