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新牌少女去年初駕駛胞姊的私家車超速肇禍,導致車上6人2死4傷,早前被判囚10個月。其中1名14歲女死者家屬,昨入稟區院控告她疏忽,要求賠償。控方遭裁判官質疑不起訴被告無第三保下駕駛的控罪,令死傷者損失天文數字賠償金。
替14歲女死者控告被告
原訴人張瑞芬(譯音),替14歲女死者張芷君入稟控告20歲被告劉倩婷,指她於有關交通意外中疏忽,而造成張的死亡,要求賠償。
據報指出,被告於2008年7月考獲車牌,其姊則於同年12月購入涉案車輛,被告於案發日未經胞姊許可下駕駛該車,其間和輕型貨車相撞,造成車上2名乘客傷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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