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障範圍:全民不分年齡及健康狀況都受保,並終身受保、保障範圍包括住院、手術和日間手術,與手術有關的檢查和覆診、癌症化療和放射治療,但普通門診、牙醫、產子、洗腎及激光矯視等都不包括在內。
■ 保費內容:未計保險公司佣金,各歲數人士每年保費料由790至1.5萬元,長期病患者等高危人士保費會較一般人士高,但最多貴3倍。
■ 高危病人索償:高危人士投保首年屬等候期,不可索償,第2及第3年分別可索償25%及50%,第4年後才能全額索償。
■ 保費折扣:如投保人士3年內未有索償,最高可獲保費7折優惠,一旦索償,3年期重新計算。
■ 分擔原則:投保人要付醫療墊底費,首1萬元要付20%,第2至10萬元則付10%,其後不用支付,即最多付1.1萬元;但電療及化療,病人需負擔20%費用,而且每症最多賠20萬元。
■ 年齡限制:65歲以下人士不設限,年滿65歲或以上長者只可在醫保計劃推出的首年內投保。
■ 儲蓄方案:當局建議在醫保計劃額外設有3個不同的儲蓄項目,包括年輕時多付以補貼老年保費、指定戶口自行儲蓄、及投保人長期投保,當局會資助部分金額。
■ 監管制度:推出的各醫保計劃都受當局規範及監管,當局亦會設立索償仲裁機制,處理有關糾紛。
■ 轉移保單:保險業需協助有需要市民轉到新醫保計劃,但市民現購保險如保障較大,轉保後或需加收保費。 資料來源:食物及衛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