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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盤會所設施完備,部分更設有開揚敞大的餐飲廳供住客使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穎) 政府把「發水」上限收緊到佔總體樓面面積10%,有發展商認為,新措施若一視同仁,屬於公平公道,大家不會有意見。不過,業界人士指出,個別新措施將會增加建築成本,有可能要轉嫁消費者;同時亦擔心,發展商日後興建康樂設施的誘因減少,會令市民的生活質素下降。
不會減發展商投地意慾
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昨表示,政府一系列收緊發水樓及縮水單位的措施,對發展商或有影響,如物業及單位設計方面,但只要一視同仁,屬於公平公道。他又指出,相關措施不會減低華懋的勾地意慾。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深會員陳劍安亦認為,發展商自有一套「對策」,收緊「發水」限制,對發展商的投地意慾影響有限。
指做法一刀切 欠缺彈性
南豐發展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表示,在地下建停車場,涉及的成本將更多,有可能要將成本轉嫁消費者。他認為,發展商會按消費者的需要,決定是否興建特大露台、尊貴式大堂等設施,不會因政府收緊寬免面積而改變。測量師陳昌傑亦認同,在地下建停車場,所用的建築材料,以及日後所需的能源會增加,可能與環保的理念背道而馳。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黃錦星認為,整體「發水」上限不能超過10%及只准以實用面積公布呎價等,可以令業界日後有公平標準處理,減少非環保設施及減低發水面積。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則指,要解決發展商「呃錢發水」問題,只需規管發展商賣樓時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已經可以。
不過,「針無兩頭利」,潘永祥認為,政府收緊發水上限,可能會減低發展商興建康樂設施的意慾,令市民的生活質素下降。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發展商不會興建無商業價值的設施,由於康樂設施是必需的,目前大部分屋苑已經有泳池、籃球場等康樂設施,變相令政府提供社區設施的壓力減少。現限制「發水」,以大型屋苑以10%「發水」計,可興建會所,但中小型項目則未必可以,故一些偏遠地區的項目,若物業未能提供康樂設施,責任可能又落在政府及納稅人身上,要在社區要地、要錢去興建康樂設施,故政府此一刀切做法欠缺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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