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深圳28日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對綁架殺害小學生的罪犯孔金磷、舒露文宣判死刑,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綁架朋友兒子 勒索100萬
據法院宣判,罪犯孔金磷(36歲,廣東梅州人)為還賭債,於2009年11月17日在深圳福田區園嶺小學將朋友的兒子陳某(小學生)綁架後,向陳某的父親勒索人民幣100萬元。18日凌晨5時許,因陳某哭鬧,遭孔金磷勒斃,隨後毀屍滅跡。孔金磷於當日落網。
另案,罪犯舒露文(23歲,湖南人),於2005年10月29日下午將正在路邊玩耍的覃某某騙至附近旅店內,因擔心覃某某哭鬧,將被害人捂死,並將屍體藏匿床下。
次日,舒露文向被害人親屬勒索2萬元贖金。兩天後舒露文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