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胡曉義表示,社會保險法對到中國就業的外籍人士給予國民待遇。圖為山東濟南市外國語小學的學生和外教28日在進行消防逃生演練。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社會保險法第97條有關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既是國際慣例,也是對越來越多到中國就業的外籍人士給予國民待遇。
社保法明年7月實施
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昨日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社會保險法》。據悉,自1994年進入國家立法規劃,社保法已醞釀10餘年。法律草案自2007年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經過歷時3年四次審議在昨日得以通過。社保法將於2011年7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
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其中,社會保險法的第97條,是有關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胡曉義表示,這條法律的制定,是國際上的一個普遍原則或者說慣例。中國經濟和社會越來越開放,越來越多外籍人士到中國就業,社會保險的法律及相應配套行政法規沒有也不應該把他們排除在外。所以,法律上也應該給一個公平對待,或者叫給予國民待遇。
健全社會領域立法
社會保險法是一部事關億萬勞動者切身利益和調節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極為重要的法律。專家指出,在此之前,儘管各種社會保險制度已在中國實施多年,卻沒有一部專門的綜合性法律加以規範。綜合性社會保險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國目前的社會保險制度缺乏明確的價值取向。社會保險法的出台,對於健全和完善中國社會領域的立法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也認為,社會保險法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法律,制定社會保險法,對於規範社會保險關係,保障全體公民共享發展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