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逸 上海報道)中國證監會1日下午表示,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決定在上海、廣東、深圳等三家派出機構正式開展行政處罰試點工作。試點期間,三家派出機構將按規定對自辦案件進行審理、聽證,實施行政處罰。處罰範圍是自立案件中案情簡單、規則明確、影響較小、處罰不重、能夠快速結案的案件。
上交所規範獨董任職標準
另據上海證券交易官方網站今日發佈的信息顯示,上交所日前制定並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以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該指引共四節26條,對獨董候選人的備案程序、獨董任職資格、獨董培訓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根據指引,上市公司董、監事會或具有獨董提名權的公司股東擬提名獨董候選人的,應自確定提名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由上市公司在上交所網站在線填報候選人個人履歷,並報送其相關材料的書面文件。交易所在收到報送材料後五個交易日內,根據相關規定對獨董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審核。
指引稱,獨董候選人應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董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根據相關規定取得獨董資格證書。獨董候選人還應具備獨立性,且無不良紀錄。而在擬候任的上市公司連續任職獨董已滿六年的,不得再連續任職該上市公司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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