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否決了由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提出的「釋放劉曉波」議案,令社民連「老羞成怒」,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投訴,質疑立會秘書處為該議案擬備的背景資料只有4頁紙,但同日另一議員提出的「維護動物權益」議案的背景資料就長達9頁,「令公眾感覺秘書處自我審查」,「影響立法會的形象」。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則回應說,秘書處在擬備資料時會公正持平,不會自我審查。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則指,很難界定背景資料多還是少,故建議直接由提出議案的議員向秘書處提供背景資料,以免秘書處「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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