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一名51歲本地銀行女職員,昨日被警方落案控以5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金錢罪,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107條,等候下周三(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雷曼兄弟在08年9月申請破產後,警方收到涉及不當銷售結構性產品的報案。商業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今年3月在油麻地拘捕該銀行女職員,懷疑她曾於04年至08年間,在不同情況下,誤導或誘使4名客戶購買結構性產品,涉及的總金額估計約為1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