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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綜援漢財政緊絀,向社會福利署職員要求提早發放援助金被拒後,手持裝有白開水的膠樽,聲稱是汽油彈,揚言焚燒社署辦公室、搶劫和殺害女職員以作威脅。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罪,昨被判入獄4個月,被告聞判後即大喊:「我要上訴!」
社署發言人歡迎裁決,相信判監可起阻嚇作用。而社署前線人員將按公平和公正的原則處理,致力跟進事主福利需要。對有人蓄意作恐嚇及威脅,署方予以嚴厲譴責。
報稱無業的被告謝德安(55歲),早前承認今年10月13日在葵興政府合署8樓社署10號櫃位,威脅傷害女職員梁愛儀,使她受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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