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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合作推出電動車租賃計劃,目標是今個財政年度有約200輛電動車出租。但兩電明年初實際只能提供20輛電動車「應市」,且僅能租予機構客戶。有車行認為,該計劃未符預期,主因是電動車使用高速公路需要逐輛審批;加上生產量有限,以及香港內地充電制式各異,穿梭兩地的駕駛人士無法轉用。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若電動車數量增加,當局將研究修例,方便電動車使用高速路。
環境局原訂的電動車租賃計劃,是由兩電於本財政年度提供200輛出租電動車。港燈日前宣布,本月推出10輛電動車,將再視乎成效,引入更多電動車。而中電昨宣布,今年底將出租5輛電動車,至明年初再增5輛,每輛月租7,500元。1年租約期滿後,可選擇購買。兩電的租車計劃對象均是機構客戶。
邱騰華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稱,本港電動車市場只屬起步階段。港府已免除所有電動車稅項,並逐步在本港設立充電設施。新建停車場也必須具備充電設施,相信有助推廣使用電動車。
免費充電服務延至明年底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表示,已有數間公司表示有意租車。但因電動車仍在生產的初期階段,供應緊張,引入有一定難度,將視乎反應再增加電動車的供應。中電將在九龍及新界增設5個充電站,使充電站總數達28個。而目前提供的免費充電服務將延至明年底。她又稱,粵港長遠須處理兩地不同的電動車充電制式。
目前法例規定,使用高速公路的車輛須符合運輸署對油缸馬力的規定。由於電動車沒有油缸,每輛電動車車主須事先向運輸署申請「快速公路許可證」,才能行走快速公路。邱騰華回應稱,當局將視乎電動車使用情況研究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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