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黎棟國表示,政府希望核電廠發生事故時,中電要盡速和及時通報港府,以及同步向市民公布。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 大亞灣核電站再發生洩漏輻射事故,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通報機制,多名議員批評中電在事故中延誤通報。保安局表示,已要求中電檢討核電廠事故的通報安排,以提高透明度;香港核電投資公司亦表示,輻射並無洩漏到反應堆外,屬於一級事件,毋須即時向外公布,若事無大小也即時公布,會造成「狼來了」的後果,但及後他又承認在通報安排上,有改善空間,日後會盡快發布。
王國興批未汲取上次教訓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昨在會上表示,當局在本月2日收到中電通報事故,當時已要求中電評估事件影響,並對外公布,當局亦有監察本港的輻射水平,發現正常。黎棟國表示,已要求中電檢討核電廠事故的通報機制,「要求港核投及中電在所有核電事件,都及時披露出來,另外,我們亦希望中電用一個合理安排,將這些訊息向外公布。」
多名議員狠批中電在事故上延誤通報,工聯會王國興批評中電以國際標準作擋箭牌,沒有即時對外公布,引起公眾不滿,批評中電沒有汲取上次事件的教訓。
陳紹雄:洩輻射屬低級事故
香港核電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表示,上月發生的洩漏輻射屬第一級事故,對公眾健康無影響,按國際要求毌須即時向外公布,他認為若小事故都向外公布,擔心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但今次事件後,明白市民關注,會爭取在合理情況下盡快公布,包括低過一級的事故,並會加強與傳媒的溝通,「關於時間性方面,明白到要求及迫切性,及時或盡快,甚至乎即時(通報),我們正在考慮之中。」
陳紹雄又說,發生事故時進入核電機組維修的工作人員,有保護衣物及儀器監察輻射水平,即使發生洩漏,工作人員接受的額外輻射水平,也遠低於世衛標準,過往大亞灣一帶地區的輻射程度,並無變化,因此並無對地區的健康及環境構成威脅。
今次事故發生在上月23日,是核電站半年內的第3宗事故,核電站內的一號機組在例行大修期間,發現餘熱排出系統的一段管道出現瑕疵,滲漏微量輻射,散布在反應堆的石屎殼內,但未有漏出反應堆之外。核電站說未有影響環境安全,而中電在事發後10天才通報政府,至前日即事發後23天,中電只約見個別文字媒體,以茶敘形式發布有關事故的訊息。而直至昨日其他傳媒向中電查詢時,中電才安排查詢的傳媒做訪問,但並沒有作出公開的新聞發布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