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表示,當局應復建居屋及重新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經過金融海嘯一役後,香港近年的經濟一直平穩上揚,連帶公屋租戶收入上升,令須繳交1.5倍、2倍及市值租金的公屋富戶,在4年間飆升約40%,高達2.38萬戶。為加強打擊富戶佔用公屋,房屋署表示今年會調配30名職員,在未來6個月加強審查公屋租戶的家庭收入及資產,全年抽查1萬戶公屋家庭。
公屋富戶4年增加40%
根據房屋署提供的資料,在2009/10年度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約有2.38萬戶,佔公屋總戶數的3.5%,比例上雖與往年相若,但數目上,繳交1.5倍租金的住戶由2006年3月約1.46萬戶,逐步增至今年3月的約2.05萬戶,4年間增加5,900戶,增幅達40%;繳交雙倍租金及市值租金的住戶數目,亦由2006年3月約2,300戶,增至今年3月的3,200戶,4年間增加了900戶,增幅亦達39%;同期公屋總戶數則由64.5萬戶增至68萬戶。
專責隊伍額外審5000個案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總體而言公屋富戶多年來佔公屋總戶數的比例維持3至4%,署方已設立一個有效遏止和偵查虛報入息及資產個案的機制,為進一步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除每年平均嚴格審查5,000宗公屋租戶的申報個案以外,署方於本月起至2011年4月期間,成立一支專責隊伍額外審查5,000宗入息及資產的申報個案,隊伍會由30名調派自前線管理辦事處的資深人員組成,現已展開運作。發言人提醒,租戶如申報入息或資產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表示,當局要確保公屋單位能提供予有需要的人士,又要避免單位被擁有一定資產的公屋富戶濫用,但房署加強抽查之餘,亦應復建居屋及重新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令部分收入有改善的居民有其他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