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個類似教資會的機構,監察所有私立及自負盈虧運作的高等院校
■將現時在民政局下受規管的演藝學院,納入教資會撥款機制範圍
■8大院校附屬的副學士學院,3年內須獨立於所屬資助院校,雙方並保持具透明度的財務關係
■訂立統一的學分制度,確保學位與副學位、政府資助與自資界別的不同課程均可互相銜接
■擬整合現有3間質素保證機構,新設一組織全面處理所有高等教育課程質素保證事宜
■落實各資助大學間角色分工,鼓勵大學提升研究實力,逐步增加以角逐方式分配的研究資助比率,並檢討應否容許私立大學一同角逐
■加強香港院校與內地合作,建議政府放寬對兩地院校在教研合作、資助跨境運用的規管
■加強大學國際化,推動院校招收國際學生,及與當局合作提供更多宿位,政府應增設經常性撥款推動大學國際化措施
■鼓勵大學卓越教學,檢討教學人員評核及學生學習成果評估機制,院校應在2015年前匯報進展
資料來源:《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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