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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規嚴辦哄抬物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1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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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菜價持續回落,據了解,北京一些社區菜市場近期紛紛推出零售價格每斤1元左右的「特價」菜,以滿足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圖為10日,顧客在北京朝陽區一家早市選購萵筍。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新修改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簡稱《處罰規定》)10日正式公佈並施行。記者10日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包括相互串通、惡意囤積、捏造並散佈漲價信息等手段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等行為,都被《處罰規定》列為依法打擊的重點。《處罰規定》明確,當市場價格出現劇烈波動等異常狀態時,政府可採取價格緊急措施,對於干擾緊急措施的行為,處罰上限由現行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針對內地近期物價飛漲等情況,國務院出台多項措施穩定物價。日前出台的《處罰規定》則是通過必要行政手段維護市場秩序、保證供應。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原《處罰規定》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打擊重點不夠突出,處罰力度總體偏輕,國家發改委和法制辦在今年5月啟動對《處罰條例》進行修改。

新規力度增 重點打擊

 「近期一些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原因是多方面的,少數不法者的價格違法行為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國務院法制辦方面表示,以相互串通、惡意囤積、捏造並散佈漲價信息等手段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對正常價格秩序破壞最大,對消費者利益損害最大,民眾最為不滿。

新《處罰規定》明確,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除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外,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對沒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上限由現行規定的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情節嚴重者 吊銷執照

 《處罰規定》對惡意囤積行為作出具體規定,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並加大打擊力度。明確惡意囤積行為是「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後仍然繼續囤積的行為」。對惡意囤積的,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對沒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上限由現行的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同時,相應加大對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者以其他手段哄抬價格行為的處罰力度。

 國務院法制辦方面表示,新《處罰規定》公佈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迅速開展市場價格檢查,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串通漲價、惡意囤積、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等違法行為。「對於價格違法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手軟,絕不讓違法經營者得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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