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減排,把氣溫上升幅度維持在不多於攝氏2度。
要求發達國在2020年前,按1990年水平減排25%至40%。
研究新巿場機制協助發展中國家減少碳排放。
《京都議定書》將於2012年屆滿,草案對《京》前途採用較含糊的措辭,只呼籲發達國商討新的減排協議,確保不存在真空期。
新成立國際組織「綠色氣候基金會」,負責把發達國的財政資源撥歸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國家。歐美日已承諾在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約7,745億港元)。
邀請世界銀行出任基金會臨時受託人3年,並成立24人董事局,發達國和發展中國家代表人數相同。
成立氣候技術中心及網絡,協助把控制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技術輸送至發展中國家。
支持減少破壞森林,要求發展中國家草擬反砍伐森林的計劃。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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