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肖郎平 東莞報道)東莞市12月13日宣佈加入阻擊外資熱錢流入樓市的城市行列,限制境外人士和境外機構購房。據東莞市房管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規定,境外個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華僑)購房必須證明在東莞工作一年以上方可購買;港澳台居民和華僑不受該條款的時間限制,但要提供在東莞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等,且僅限一套。《通知》還規定,在東莞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只能在註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境外個人或機構購房者還要提供確認在東莞無房的書面承諾。
港澳台居民和華僑不受限
早前東莞樟木頭等地專門開發房地產針對港人銷售,但這種美好時光一去不返。據東莞市業內人士介紹,2004年之前樟木頭港人置業比例高達七成,隨後轉入港人不斷拋售物業階段,最近幾個月港人在樟木頭置業比例僅5%以下。而台灣人主要集中在黃江和大嶺山兩地購買,不過比例也很低。整個東莞樓市消費者中,境外人士購房所佔份額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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