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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雙方是同一產業鏈的兩端,之所以出現煤電企業利潤上的差別,原因在於現在大部分煤價已經市場化,而電價卻受到控制。圖為近日各地利用天氣晴好的有利時機抓緊調運電煤增加儲備,在新一輪寒潮天氣來臨之際確保滿足群眾用電需求。新華社
——回應電企暴利抨擊 堅稱煤企利潤屬正常範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劉曉靜 北京報道)近日,煤電雙方口水戰再起,不少電企抨擊在火電電廠虧損嚴重的情況下,煤炭企業卻利潤豐厚。對此,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秘書長姜智敏27日表示,中國不缺少煤炭,不會出現大範圍電荒,煤企利潤率約為11%,屬於正常水平,之所以出現煤電企業利潤上的差別,原因在於現在大部分煤價已經市場化,而電價卻受到控制。倘若電價調整時間窗口到來,這一矛盾則將不復存在。
針對目前陝西、河南等地出現的局部電煤緊張狀況,姜智敏稱,截至昨天,全國重點電廠的電煤庫存達15天,遠高於10天的警戒線,中國幅員遼闊,運輸系統的不健全帶來一定程度的電荒,但目前正在加緊協調中,總體而言,中國不缺少煤,不會出現大範圍電荒。而對於一些地區「守著煤田鬧電荒」現象,姜智敏表示,不排除這些電企「鑒於隔壁就是賣煤的,所以之前沒有做好儲煤工作」。
專家:利潤正常見仁見智
對此,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則頗有微詞,他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說,在目前情況下,電價市場化仍有一段距離,煤炭利潤率是否在正常水平,亦屬見仁見智問題。雖然中國不會出現大範圍電荒,但造成電荒的重要原因不排除煤價過高問題。
此外,針對目前煤電合同網簽率不足應錄入總量50%的問題,中煤協經濟運行部主任王戰軍解釋稱,發改委明確要求,在2011年電煤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的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因此,煤電雙方並不存在價格博弈,而之所以出現目前簽約進展緩慢的狀況,是因為煤炭企業心理不平衡所致,相信最終這些國有煤企會執行發改委的要求,「按照慣例,目前的錄入量也算正常,後期的合同錄入量會越來越多,年底前會保證簽完」。
發改委:煤電合同年底完簽
但國家發改委能源所所長助理高世憲向香港文匯報記者指出,雖然在發改委的要求下,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簽率不成問題,但簽署完成後,如何落實和兌現才是關鍵。
對此,林伯強建議指出,針對在特殊的情況下,即當煤價出現快速上漲時,國家可以考慮像對石油一樣,由中央政府對煤炭徵收「特別收益金」。即通過測算煤炭資源的成本、各種費用以及利潤空間,保證留給企業足夠的收入用於可持續發展的開支後,計算出特別收益階段。中央徵收煤炭「特別收益金」提供了賣多而不是賣高的動力,可以緩解煤價上漲的壓力。此外,中央還可以用「特別收益金」的收入建立特別基金來穩定電價,避免電價大幅度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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