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羅洪嘯、王曉雪 北京報道)去年11月,騰訊QQ與360之爭引起媒體和業界廣泛關注,針對此次紛爭暴露出的問題,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昨日(14日)正式發佈《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擅自「不兼容」、終端彈出廣告、修改用戶數據、損害競爭對手名譽,以及擅自收集、處理用戶個人信息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擅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實施不兼容,因非人為因素與其他經營者的合法產品不兼容時,須主動向用戶進行客觀提示,不得欺騙、誘導用戶作出選擇。
違規最高或處百萬罰款
在意見稿罰則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將作為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違規行為的不同,可對違反經營者間不正當競爭相關條款的機構處以10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對於經營者侵犯用戶權益的行為,將處以1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目前,意見稿尚處於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階段,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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