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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容許港人在內地年滿14歲的「超齡子女」於今年4月1日起,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立法會昨晨討論有關安排及聽取不同團體意見,團體一致歡迎新政策,但反映政策令父母雙亡的「超齡子女」及單親媽媽未能受惠,家人團聚之日遙遙無期,冀當局善用單程證剩餘名額協助有關家庭。保安局回應,單親媽媽移居來港的問題牽涉甚廣,要小心考慮,必須與「超齡子女」個案分開處理。
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昨討論港人內地「超齡子女」申請來港團聚的新安排,及聽取不同團體的意見。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少珠表示,在新安排下,港人在內地所生的「超齡子女」可分批申請來港定居,當局會按申請人的父親或母親在香港取得身份證的年期釐定申請次序,首批處理的申請,是申請人父或母在1979年底前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人士。
料審批單程證需時2至3月
黃少珠續稱,當局將視乎首批申請的數量、當局的處理能力等因素,決定何時接受第2批申請,料內地審批單程證需時2、3個月,具體時間表仍有待公布。她強調,新安排的大原則是協助家庭團聚,以妥善、公平和客觀作為審批原則,有秩序審批港人內地子女來港。
多個曾協助兩地家庭團聚的組織均歡迎新安排,港人的內地「超齡子女」亦高興政府落實有關措施,但認為這是「遲來的喜訊」。其中一名「超齡子女」楊源柳多年來申請旅遊簽證來港與家人團聚,她說:「我由少女等到中年,由21歲等到33歲,日夜期盼公布放寬申請來港的政策。」
保安局指單親媽媽另外處理
亦有爭取居港權團體認為,新政策下,如果「超齡子女」在申請來港期間,父母雙亡即喪失來港定居資格,有關規定不太合理,因為這批「超齡子女」在港仍有兄弟姐妹,希望政府撤銷該規定,讓「超齡子女」與其他家人團聚。另外,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稱,現時有約7,000名單親媽媽因為在港的丈夫去世或離異,令她們無法申請來港照顧子女,期望政府將單程證剩餘名額優先批予有關家庭,讓這批母親來港與子女團聚。
黃少珠則回應,是否讓單親媽媽申請來港定居是另一個議題,且牽涉的問題更廣,目前當局首要目標是先處理好「超齡子女」的問題,單親母親的情況則要小心處理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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