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7歲兒科醫生蘇頌良在高速公路切線時,疑未有謹慎觀察路面情況,與從後高速行駛的電單車相撞,導致電單車上40歲男乘客李國勤死亡。兒科醫生原被控危險駕駛罪名,法庭昨突改控他不小心駕駛罪,被判罰款4,500元。死者家屬認為裁決不公平。
辯方求情時指,此事已令到被告一生難忘。而事發後,他也有嘗試為死者急救,並已非常後悔。
官指被告有做足轉線程序
裁判官裁決時指,電單車司機庭上證供指,電單車損毀程度與真實不符,故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裁判官又認為,被告當時的行車速度是在限制之下,而他也有做足轉線程序,例如打燈。因為當時電單車正高速行駛,而導致縮短距離,致令發生意外。
但裁判官又表示,被告因當時不夠專注力及謹慎,才會導致意外發生。惟事件涉及多人的責任,例如死者要扣緊頭盔、電單車司機應以正常速度行駛、被告轉線謹慎等,即不會導致人命傷亡。法庭認為,被告在本案中,不致於構成危險駕駛,故改控他不小心駕駛罪名,罰款4,500元。
案發於2009年9月20日傍晚。被告於東區走廊上駕車行駛,在切線時,與一輛高速行駛的電單車相撞,導致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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