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尼泊爾籍男子林寶(Limbu Dil Bahadur)2009年3月在何文田配水庫遭警員開槍轟斃,死因聆訊裁定為合法被殺。惟遺孀不滿裁決,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頒下判辭,判遺孀敗訴。
不滿沒有披露警受訓資料
判辭指出,原訴人遺孀Sony Rai一方律師不滿死因裁判官沒有披露有關警員受訓資料,惟死因裁判官有責任不讓警員受訓系統的調查資料過分地披露;而死因裁判官也有權引導陪審團考慮那一個更有可能性的裁判,所以只會向陪審團介紹合理的證據,而沒有建議「不合法殺人」的裁決可能。判辭指,就算死因裁判官建議了該裁決可能,陪審團也不一定選擇這個裁決。
另外,法官指,根據死者於案中不理會警員的指示,不停襲擊及逃避警員的做法,死因裁判官是有理由讓陪審團參考更多資料,所以才披露了他的案底。因此,法官拒絕了原訴人遺孀Sony Rai的司法覆核申請,判她敗訴。
遺孀Sony Rai與代表律師等人事後於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失望和傷心。她強調,並非要案中開槍警員「填命」,只是希望死因聆訊可以提供建議,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