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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並非一般的場所,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香港法例規定任何人士進入地盤,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及穿著安全鞋,但片段所見,菜園村關注組成員沒有採取有關安全措施,除了危害自身安全,亦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同時,事件中有11名工人及保安員受傷,法律界人士指出,工人因工受傷可獲勞保賠償,倘證實工人被人襲擊致傷,保險公司有權向施暴者追討。
根據香港法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9I章), 任何人如無佩戴適當的安全頭盔,不得進入建築地盤,否則即違反法例,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周聯僑指出,「如果你(關注組成員)不戴帽,又不穿安全鞋,勞工處有權票控你。看到這段片,那麼多人沒有做這些安全措施,勞工處可以採取行動。」
工人受襲傷 保險公司可追討責任
另外,律師伍志賢表示,法例規定每間公司要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該批建築工人及保安員於工作期間受傷,可向公司提出工傷索償,而保險公司賠償後,會向導致工人受傷的一方追討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敏慧、鄭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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