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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委員會完成關於特首及立法會兩項選舉條例修訂的審議,將於3月2日恢復二讀。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完成兩項選舉條例修訂的審議。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在會上表示,已在農曆新年後預留4場會議時段,讓議員就條例提出修訂建議及進行討論。而兩個選舉條例將於3月2日在大會恢復二讀。
譚耀宗又指,暫時未知議員會提出多少項修訂建議,但根據程序,倘議員提出修訂,將會在大會二讀辯論後,逐條討論及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重申,當局希望委員會盡快完成審議,以預留足夠時間,予政府及選舉事務處進行後續工作。
指有多項審議 劉慧卿促押後
但民主黨劉慧卿促請當局考慮把恢復二讀的時間押後一至兩周。她聲言,立法會在3月2日要處理有關停車熄匙的討論,又要審議最低工資兩項公告,帳委會也打算提出直資學校的討論;單是這三項議題,也要討論兩天,倘要一併處理選舉條例恢復二讀工作,隨時須3至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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