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網上電台「青台」總監楊匡和3名人士,於政改方案通過當天在干諾道中靜坐造成交通阻塞惹官非,4名被告楊匡(43歲)、胡永勤(19歲)、馬雲祺(16歲)及葉浩意(22歲)早前經審訊後,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決內容指,示威活動非本案關鍵,4被告原可到不阻礙交通的行人路示威,但他們卻坐在已封閉的干諾道中,從錄影片段所見,當時眾被告前後均無車輛行駛,所處位置亦無阻在昃臣道駛出的車輛,而控方並無證據指被告阻礙或延誤干諾道中重開,故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各人脫罪。
官冀理性表達訴求
裁判官裁決後稱,前線警員克制處理本案,承受很大壓力,亦明白示威者「追求崇高的事情」,但希望他們能體諒警員工作,在兩者間尋求平衡,以理性表達訴求,令地方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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