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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學前講師伍健強涉嫌欺詐案開審。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城市大學前高級講師伍健強,涉嫌向城大轄下的公司訛稱,其母及外父曾任多項消防課程的兼職助理及論文統籌員,以申領服務費;伍又涉嫌未有申報利益,誘使城大將課程批予其親友任董事的公司,涉及服務費總額達946萬元,伍共被控13項欺詐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已於2008年離職的56歲被告伍健強,1991年受聘城大任講師,後來離職,再於1996年獲城大晉升至高級講師。
虛報母及外父兼職助理
案發時伍為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亦為涉案的消防工程課程統籌,負責安排課程的一切事項,並向城大申報有關費用。控罪指,伍於2000年10月至2002年5月間,向城大轄下的城大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虛報母親彭碧玉及外父顧延奎,曾就多項消防工程課程,提供兼職助理、論文統籌員或統籌服務,誘使城大專業顧問向2人支付共127萬元服務費。惟2人事實上年事已高,從未提供有關服務。
自設顧問公司推薦顧問服務
伍另在2001年自行成立城市專業顧問有限公司,安排母親、女友黃飛帆(譯音)出任董事及股東,再向城大要求消防工程課程需另租課室及辦公室,推薦城市專業顧問提供有關服務。
控方指,伍健強曾多次向城大表明,個人與城市專業顧問有限公司並沒有任何關連,亦沒有申報自己跟彭碧玉及顧延奎的親屬關係,促使城大聘用該公司,令城大向該公司支付共818萬元服務費。惟2人在案發期間收取的服務費,最後均落在伍的口袋中。
伍被捕後向廉署解釋,城大內部不時查核消防工程課程的情況,城大工商發展部一名趙姓女經理曾向他指出,一名立法會議員查看消防工程課程帳目後,認為其申領的顧問費過高,趙遂提議他以其他名目申報有關款項,並建議他將款項分給2名申領者,他遂照辦,並沒有意圖犯法。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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