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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屬受保護物種,攜帶出入境屬違法。
旅客到外地旅遊期間,不論撿到或購買珊瑚石及其製品,並打算帶入境時均須考慮清楚,因珊瑚已成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的II類保護物種,許多國家,包括中國內地都已立法進行保護。皇崗海關日前在皇崗口岸便查獲一宗旅客違規攜帶珊瑚石入境案件,涉案物品重達5.6千克,是該關今年以來查獲的第2宗違規攜帶珊瑚及其製品入境案件。涉案內地旅客聲稱在國外旅遊期間「撿到」珊瑚石,並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
屬保護物種進出口須許可證
珊瑚在內地被視為吉祥富貴的象徵,且有活血明目等藥用價值,是製作工藝品和中藥的名貴原材料。但是,珊瑚成長緩慢、形成困難,更由於目前過度開採與生存環境破壞等原因,珊瑚已成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的II類保護物種,許多國家已立法進行保護。而根據中國《海關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規定,沒有相關許可證件,不得貿易、攜帶、郵寄珊瑚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
皇崗海關提醒廣大旅客,在出入境前應充分了解相關監管規定,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海關將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述案件已交予海關作進一步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海龍 通訊員 袁之胤、喻廣智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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