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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指,內地超過九成地廳及司局級官員中認為應當公開財產。圖為有「草原巨貪」之稱的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早前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近日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監督制度的調研報告顯示,81.4%的內地公眾和70%的公職人員認為應當公開公職人員的財產,並贊成擴大財產範圍至私車、股票等收入。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行政級別被調查官員對財產公開的態度略有差異,級別較高者的認同度更高,其中超過九成地廳及司局級官員中認為應當公開財產。
官員級別越低 越拒公開財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田禾表示,官員的行政級別由高到低,不認同公開財產的人數在增加,級別越低,反對者越多,這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在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中,85.7%認為應當公開公職人員財產,認為不應當的只有7.1%。而在地廳及司局級官員中,認為應當和不應當公開財產的比例分別是91.3%、8.7%,在縣處級、科級、科級以下官員中,認為應當公開官員財產的比例分別是75.2%、71.5%和64.4%。
調查顯示,受調查官員和公眾對公開官員和配偶財產分歧不大,但對公開近親屬財產則存在一定差異。官員希望受監督的家庭成員和財產內容的範圍越小越好,而公眾則反之。尤其是對於是否公開官員父母、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財產,公眾的認同度明顯高於官員。
研究者認為,這與近年來中國腐敗行為日益隱蔽化、個別腐敗分子通過親屬轉移財產、逃避處罰有著密切的關係,公眾更關心的是成年子女利用父母的權力去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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