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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深圳政壇再有官員落馬。25日,廣東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稱,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黃志光(見圖)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資料顯示,黃志光於1954年8月出生,廣東海豐人。1996年至2003年,先後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區長、區委書記職務;2003年6月調任汕頭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2007年1月至2010年5月,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10年5月,黃志光再次調回深圳,任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涉汕頭東部經濟帶開發
據財新網引述知情人士說,黃志光接受組織調查事涉汕頭東部經濟帶開發,報道稱,原汕頭市副市長蘇耀光亦有牽連。今年2月15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二次會議,會議接受蘇耀光辭去汕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接近黃志光人士說,黃在從政前,曾在深圳寶安區的國營企業任職,汕頭各界普遍認為,黃志光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企業改革轉制中獲利,家底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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