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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謝劍雄。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隸屬九龍城區情報組的高級警員,涉於去年農曆新年大年初五,以朱古力禮盒向當舖「拜年」時,收受約共3千元利是,於踏出門外後即時被廉署人員拘捕。2名被告謝劍雄(47歲)及盧家偉(54歲),昨被裁定證明人員接受利益共20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控方不能證明被告會否申報
裁判官呼籲被告2人好好反省,並用「瓜田李下」形容2人的行為,表示法庭早前有很多成功入罪的例子,亦因那些警員沒有在指定時間內申報所致。
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已證明2名被告在未得上級准許下收受利是,於是作出起訴。但根據警隊內部守則,容許警員在這情況下,可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向上級申報便不違法,而本案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但控方卻不能證明2名被告會否向上級申報,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他們2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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