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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昨出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里昂證券前交易員造市案,因偷錄與廉署人員對話而揭發廉署3名調查主任疑教唆證人作供的原污點證人張青浩,以廉署搜證不公為理由,申請終止聆訊,張昨續在區域法院作供,指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約他在車上見面時表示,在窩輪案件開審時,他須在庭上進行認人手續,提示案中有2男2女被告,又教他以賭馬輸去身家為藉口,解釋為何廉署沒有凍結他名下資產。
要求播張青浩錄音 控方反對
擁1千萬元資產的張青浩(38歲),於2009年11月23日及12月3日先後依從代表女律師意見,2度把錄音筆收藏在褲頭內,分別在將軍澳的太興餐廳及廉署總部內,把與總調查主任曹永年、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與他的對話偷錄。
張青浩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布思義及大狀李倩文要求在庭上公開播放2盒長達6小時的錄音帶,但遭控方反對,結果獲主審法官鄧立泰同意,無必要在庭上播放。
張青浩供稱,2009年11月30日由於相約曹、陳在車上見面,認為帶備錄音機較為危險,故未有把雙方對話暗中錄下,當日曹在車上除了再三表明廉署人員從沒有教他作供外,曹還舉出辯方有可能對他的提問,例如會質疑他是否為免被起訴及凍結資產,乃與廉署合作擔任特赦證人,曹更教他以賭馬輸身家作出解釋,更提醒他因妻子不滿賭馬,所以他要到投注站以現金下注,不但沒有紀錄,更無法追查。
張續說:「曹Sir還教我解釋過去1年無工作無收入,支付女兒學費及生活費外,又要供養父母,加上好賭馬,身家所餘無幾,所以廉署都毋須凍結我的資產。」張青浩稱,曹Sir當日還指他出庭作供時須要在庭上認人,他表示認不出吳鎮濤妻子時,曹Sir說:「好容易認,4個被告只有2個女人,肥包個女人就是吳的老婆。」
曹又叮囑他作供時千萬不要太長,最好只答「是」或「不是」,以免辯方4個大狀有機可乘繼續追問。張指曹Sir反問他:「若辯方問你ICAC有無人教你作供,你會點答?」張回應說:「無」,曹Sir即稱讚他「叻仔,OK,答得非常好,答得幾順口。」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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