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6歲運輸工人涉於本月13日,在將軍澳的家中強姦15歲女兒。被告昨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不獲保釋,案件押後至5月3日轉往觀塘裁判法院再度提訊,期間等候聽取法律意見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辯方表示無案底紀錄的被告願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保釋期間不離境,並會搬到前妻家中暫住,但裁判官李國威指控罪性質嚴重,加上被告可能會干擾控方證人,故不批准其保釋申請。據悉,事主向母親投訴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