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警長知法犯法,招攬曾被他拘捕的癮君子向毒販購入海洛英再製成粒狀,以每粒150元轉售獲利,每日銷售量可高達80粒,歷時9個月。廉署接報搜查警長寓所,搜出包裝工具,又在其稚女的煮飯仔玩具中檢出50粒海洛英,警長與4男女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販毒罪名。
官斥行「不歸路」令警隊蒙羞
暫委法官阮偉明昨判警長監禁4年4個月時,痛斥曾獲上級嘉許83次的警長在警隊本有大好前途,卻踏上「不歸路」令警隊蒙羞,另同案4男女被告則分別判囚3年半及2年8個月。
首被告黎廣興(39歲),警長,被判監4年4個月;次被告黃錦鵬(46歲)、第三被告朱錦源(47歲)及第四被告郭仲鳴(47歲)各囚2年8個月,而女被告因涉及販毒及藏毒2罪,共囚3年半。
控方指女被告原是次被告的女友,2人分手後,女被告成為警長的女友,故女被告一直知悉他們串謀販毒的勾當,當女被告被捕後,向廉署提供一切資料,並表明願意出庭頂證其他被告。
案發時隸屬西九指揮中心
案發時,警長隸屬西九龍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曾先後以藏毒罪名將案中3名男癮君子拘捕。次被告出獄後遇見黎,黎提議出資由次被告向毒販買入海洛英再製成粒狀,每粒0.5克以150元出售,每粒成本價為100元,黎可以每粒賺取25元,中間人則獲得每粒20至25元的報酬。次被告扣除報酬後,把毒款親自存入黎的投注戶口內。
廉署去年5月25日在德福花園一單位內拘捕黎,在他女兒房內發現一個膠盒,內有一疊白色膠袋、膠匙、鐵夾及打火機,另在玩具煮飯仔內再搜出5個共載有50粒海洛英毒品膠袋,共重6.45克,市值近2萬元。之後再把案中另外3男1女被告拘捕,各人警誡下均承認替黎販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