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惹爭議,公屋老婦靠法援申請司法覆核,批評該報告多處漏洞,環保署批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不合法,案件昨於高院開審,預料審訊4天。倘若老婦勝訴,當局或要重做《環評報告》,港珠澳大橋原定於2016年通車的計劃或有阻滯。
66歲申請人朱綺華居於東涌富東h,她有感港珠澳大橋通車後,會對區內的空氣質素有直接影響,遂以小市民力量挑戰政府決定。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鄭定寧也曾於早上到庭旁聽。
代表朱綺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昨陳詞時指出,2009年10月通過的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訂出的要求,因此環境保護署批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違法,但主審法官霍兆剛表示,該報告未至於明顯地不符合上述2份文件的要求。
戴啟思指出,報告未有就社區健康作出量化風險評估,未有計算及考慮大橋工程以至通車後的殘餘影響,就臭氧層及懸浮粒子的評估亦不足,仍然奉行一套早已落後於世衛最新標準的空氣質素指標。戴啟思續指出,報告未有闡明評估方法,也沒有交代數據來源,大眾及其他專家根本無從核實數據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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