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正在審議的「競爭條例草案」一直被議員批評條文過於概括性,競爭事務委員會更被質疑擁有主動調查權,權力過大。多位議員昨日於審議競委會的組織架構條文時批評,競委會的委員人數,乃至相關的薪酬都是未知數,任由特首決定,「現在草案要求的是給予競委會一個無限大的權力」,如新加坡的競委會都設有人數上下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回應時表示,競委會只設最低5名委員的下限,是確保有足夠委員處理相關事務,至於議員要求設立委員人數上限,當局願意作出考慮。
經濟動力議員林健鋒批評,草案中很多部分都有不確定性,當局有意把這些不清晰的條文交由競委會去執行和定義,但現在連競委會的委員人數和相關薪酬都不能確定,更令人擔心法例的實際操作情況。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指,明白當局希望競委會有靈活性,但現時草案中要求的是一個無限大的權力,連委員人數上限都不能設定。
她舉例指新加坡設立的競委會對委員人數都設有上下限,草案亦應研究參考新加坡的做法。
黎蕙明回應指,競委會需要有一定的靈活性,現在只設有最少5名委員的下限,可令委員會運作得更好,可以按需要吸納適當的專才協助競委會的工作,但當局可以考慮議員提出對競委會委員定立確實人數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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