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外籍主控官葉祖耀於2009年處理一宗律師串謀詐騙案期間,在灣仔區域法院外被淋潑腐液。6男早前認罪,有人指稱是其後被判罪成的一名律師幕後指使。其中3名被告昨求情時,否認是案中主腦。法官明言,會判處3人阻嚇性刑罰,押後明天判刑。而警方昨在庭外表示,調查仍然進行,但不肯透露有關律師是否調查目標。
稱事主視力無損求輕判
3名被告分別是:21歲無業男子林偉世、19歲麵包學徒李彥南及38歲售貨員賴國樑,早前承認於2009年10月27日,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李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事主葉祖耀雖然左眼中招,但視力無損,希望法官輕判。
其中曾涉及2004年童黨虐殺肥胖少女案、因誤殺罪被判囚6年4個月的林偉世,其代表律師絕口不提此案底,只強調林起初不知液體為腐蝕性。至於賴的代表律師指出,賴與另一名被告已為警方錄取供詞,或可協助警方把在逃人士緝拿歸案,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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