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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過去數年,每年約有2,000名非本地孕婦入境時,被入境處勸喻返回原居地。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法理上政府可以引用入境條例,進一步限制內地孕婦來港,香港的入境條例是容許政府限制非本地孕婦來港產子,其他國家或地區亦有類似的限制,「有些地區,若嬰兒在該地區出生,可能會享受到某些福利,又或是擁有其國籍;同樣地,這些地區可以因為某些理由,不歡迎或不接受懷孕後期的人士入境,一切入境政策由當地政府決定。」他指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大批內地孕婦來港分娩,令到本地醫療系統不勝負荷,特區政府可與內地部門商討,限制對快要分娩的孕婦發出雙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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