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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托克遜縣數十名智障工人遭非人奴役。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近日,曾在全國轟動一時的新疆托克遜縣庫米什鎮佳爾斯綠色化工廠非法用工案(「智障包身工」事件),經新疆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李興林以強迫職工勞動、重大勞動事故罪,對犯罪嫌疑人李雲華以強迫職工勞動罪向托克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正義網報道,李興林在偵查中主動供認,2010年9月,該廠一名智障工人張小斌在吃完午飯後到該廠碎石機器「雷蒙機」那裡,因該廠另一名智障工人小李開動機器開關,造成張小斌被絞入該機器中當場死亡。李興林在聽到其他智障工人呼喊並趕到事故現場後,與在場的其他智障工人一同將死者屍體從機器中取出,經簡單包裹,將屍體棄埋在距庫米什鎮10公里外的戈壁灘河床邊。在該起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後,李興林沒有向有關單位報案。
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認定,李興林、李雲華作為個體經濟組織的所有人、管理者,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在日常管理中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監視、恐嚇、毆打、拖欠工資等手段強迫智障工人超長時間勞動,情節嚴重,涉嫌構成強迫職工勞動罪(共犯);李興林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同時,其主動供認當時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事實的情節,認定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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